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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未来三年落实5大制度、10项创新服务 |
2018/1/8 9:28:10 |
2018年1月3日下午,2018年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刘延东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在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2018年1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2018—2020年,进一步巩固改善医疗服务的有效举措,将其固化为医院工作制度,不断落实深化。
行动计划指出,在总结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五大制度。
(一)预约诊疗制度
三级医院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对于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
(二)远程医疗制度
全国所有医联体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
(三)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可以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各地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五)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此外,行动计划指出将在2018—2020年重点通过10个方面的创新,改善、创新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 (二)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 (三)以医联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四)以日间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实现急慢分治。 (五)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 (六)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 (七)以社会新需求为导向,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八)以签约服务为依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 (九)以人文服务为媒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以后勤服务为突破,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
据悉,2018—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将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并联合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和主题活动,对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示范岗位、示范个人等先进典型进行挖掘、宣传和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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